近年,国家有关部门强化了对燃气企业的反垄断调查,从搭售商品服务,违法收取保证金,到强制收费等,调查的广度和深度都有着非常明显的加强,随之而起的是一大批燃气企业被处罚。其中,重庆燃气有限公司限制竞争案涉案金额达1.1亿元,处罚金额990万元;四川雅安天然气公司滥用 独占地位,被罚没违法所得123万元,并处同等金额的罚款;中石油昆仑燃气咸宁分公司、仙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、大冶华润燃气公司、江夏华润燃气公司、石首天然气公司等5家湖北省的城市燃气公司,因涉及价格垄断行为,被物价部门罚款295.5万元。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信息,2016年全 国工商机关查处公用企业滥收费用、强制交易、强制服务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、设置行业壁垒排除竞争等违法行为,共立案1267件,结案585件,罚没金额1.67亿元,退赔多收费用及消费者经营者损失4.7亿元。
管道燃气企业享有特许经营权,而且燃气管道具有自然垄断属性,为什么燃气企业一再遭遇反垄断调查?反垄断法是否禁止特许经营和自然垄断?特许经营、自然垄断和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经营行为界限在哪里?哪些行为是违反反垄断法的垄断行为?哪些机关有权对哪些垄断行为进行查处?燃气企业常见的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有哪些?燃气企业如何进行合规风险控制?为了让广大燃气业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、国家最新政策、行政机关执法倾向以及司法机关的裁判观点,特举办本次讲座,欢迎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报名参加学习。
一、组织结构:
主办单位:北京市中燃联信息咨询中心
支持单位:中国天然气行业联合会
二、主讲老师介绍:
陈守海,博士,律师,仲裁员,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,中澳天然气基金北方培训中心主任。1998年至今在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工商管理学院任教,讲授经济法、商法、能源法、国际石油合作合同等课程,担任中石油物资装备(集团)总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,承担了国家能源局等单位委托的《中国石油天然气立法框架研究》、《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立法研究》、《促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》、《天然气基础设施公平开放立法研究》、《油气管道运输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》等研究课题,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,著作有《天然气产业政策系统研究》,并参与审理了多起供气合同纠纷案件。
三、培训目的:
1、让学员掌握反垄断、反不正当竞争相法律法规;
2、让学员了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;
3、让学员了解当前法院司法裁判观点及行政主管机关执法倾向;
4、让学员建立起对反垄断争端解决的思维意识以及应对方式。
四、培训内容:
1、燃气企业常见的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;
2、燃气行业垄断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例评析;
3、国家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;
4、行政机关反垄断执法倾向、执法要点以及执法特点;
5、法院对反垄断的司法裁判观点;
6、反垄断争端的基本解决思路及应对方式。
7、从相关立法以及地方政策法规看反垄断现状和发展趋势;
8、处理反垄断争端的注意事项。
五、培训时间、地点、费用:
培训时间:2017年8月22日(8月21日报到)
培训地点:安徽合肥
培训费用:5000元/人
在收到报名回执表(报名回执表见:附件)后,于开课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,详告具体地点、乘车路线、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。
报名联系:
张老师:13691315250
电话:010-57734055
传真:010-52258650
微信号:13691315250
QQ号:1813720800
Email :zhx5782@139.com
联合会官网:www.china-gas.org.cn
通知通告
企业宣传片
会员之窗
推荐企业
通知通告
作者: 2017-07-26 16:32:03 来源: